安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部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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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豫政〔2017〕33號)精神,進一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環境,拓展就業新空間,在經濟轉型中實現就業轉型,以就業轉型支撐經濟轉型,實現就業與經濟增長同步,保持就業局勢總體穩定,現就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我市就業創業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
(一)建立健全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聯動機制。
(二)充分發揮小微企業就業主渠道作用。
(三)積極防范和化解失業風險。
二、支持新就業形態發展
(四)支持新興業態發展。
(五)鼓勵勞動者通過新興業態就業創業。
(六)完善新就業形態用工和社保等制度。
三、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
(七)深入推進大眾創業。落實支持和促進群體創業的稅收政策及便利化措施,促進城鄉各類群體自主創業,鼓勵農民工、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和科技人員等返鄉下鄉創業,支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和在職創業。對大中專學生(含畢業5年內的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及在校生,以及畢業5年內的留學回國人員)、就業困難人員、貧困家庭勞動力、返鄉農民工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并正常營業1年以上的,可按規定給予一次性創業(開業)補貼。開展高校畢業生創業行動,強化政策落實和指導服務,促進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發揮創業園區、高校科研資源和研發優勢,建立大學生創業孵化園,為高校畢業生(含在校學生)創業提供場地、補貼和指導服務。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力度,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創業擔保貸款可按規定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3年。對高校畢業生創辦中小企業,按政府采購政策予以支持。實施留學回國人員創新創業啟動支持計劃,落實人才引進和扶持政策,吸引更多學有所成的留學回國人員來安回安創新創業,為留學回國人員和用人單位提供供需對接服務平臺。鼓勵留學回國人員以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入股方式創辦企業。鼓勵企業創業,弘揚企業家精神,發揮企業的資金、技術、人才優勢,落實相關扶持政策,支持企業通過商業模式創新、產品創新、技術創新創辦更多實體,提供更多就業崗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財政局、工商局、地稅局、國稅局、人行安陽市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持續優化創業環境。
(九)大力發展創業載體。
(十)拓寬創業融資渠道。
(十一)增強創業服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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